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
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
拟订就业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、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办法,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;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;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;贯彻实施就业援助、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;参与拟订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。组织落实失业保险政策、标准和基金管理相关办法,组织落实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,组织落实预防、调节、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。组织办理有关外国人员来蚌工作许可。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科长:刘康 电话:2051699
办公地址:蚌埠市蚌山区曹凌路7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11楼
工作时间(工作日):上午 8:00-12:00 下午 14:30-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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